收到細胞 48 小時內,細胞出現活力狀態問題(細胞活力狀態用臺盼藍染色法鑒定細胞活力),我們受理投訴;超過 48 小時不超過一星期,我們收取第一次細胞全款的 5 折后,重新發放細胞;若實在分不清是哪方的原因,我們收取第一次細胞全款的 3 折,重發細胞。
收到細胞時如無異常情況,請在顯微鏡下觀察細胞密度,如為貼壁細胞,未超過 80%匯合度時,將培養瓶
中培養液吸出,留下 10ml 培養液繼續培養;超過 80%匯合度時,請按細胞培養條件傳代培養。如為懸浮細胞,吸出培養液、1000 轉/分鐘離心 2 分鐘,吸出上清,管底細胞用新鮮培養基懸浮細胞后移回培養瓶。細胞消化液建議使用 PBS 配制,慎用 Hanks 液配制。
運輔和保存視天氣狀泥和運距高遠近,公司與客戶協商后遠擇下述方式中的一種進行
1)1mL凍存細液裝于1.ml的凍存管中,置了続滿干水的泡沫保溫盒中進行運;收到胞后青盡快解六復蘇細胞進行培養,如無法立刻進行復蘇提作,凍存細胞可在80℃的條件下保存1個月。
2)T-25培瓶充滿完全培養基后進行第溫運;收到細胞后請鏡下觀察細胞生長狀態,如鋪瓶本超過85%青立印進行傳代提作,如慧浮的細胞較多,請將培養瓶至于培養箱中靜置過夜以幫助未死亡的懸浮細胞能夠再次貼。